【圆明网】辽宁丹东市六十一岁的张桂兰女士被迫流离失所两年半,遭绑架折磨,至今左臀还有个蛋黄大的硬疙瘩,又被非法枉判八年。张桂兰女士二零一五年八月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。
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起,被控告人江泽民利用其权力,操控全国电视、广播、报纸等新闻媒体,铺天盖地、连篇累牍的滚动播放中央电视台编造的虚假新闻,大肆诽谤法轮功创始人和法轮功学员,对法轮功进行妖魔化抹黑、栽赃宣传,严重侵犯了法轮功创始人和法轮功学员名誉权。在被控告人江泽民口头密令、授意指挥下,各级“610办公室”操纵公、检、法、安全、武警等机构系统性地对数以千万计法轮功学员实行了“名誉上搞臭,经济上截断,肉体上消灭”、“打死白打,打死算自杀”的群体灭绝政策。十多年来,经核实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已超过三千人,成千上万的法轮功学员遭到劳教、判刑、酷刑、失踪、虐待;遭受精神和肉体双重迫害。
下面是控告人张桂兰女士在控告状中陈述她被迫害的基本情况:
我是一九九八年九月经人介绍开始修炼法轮功,按照师父要求的真善忍标准做好人,遇事替别人着想,碰到矛盾找自己的不足,放下了多年的积怨与仇恨,心胸变得豁达开朗,思想境界不断的升华,腰腿不疼了,脸和眼皮不肿了,头不迷糊不疼了,各种疾病不知不觉中全好了,成天乐呵呵的,一身的轻松。一次去买装修材料两天后发现店家少收了一百三十七元,立即骑车送去。平时购物也常碰到多找钱的,虽额不大,但都如数退回。
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二日我在锦江山晨炼,被锦江山派出所警察绑架到丹东看守所拘留半个月,与我同时被绑架的还有二十多人,期间逼我们做奴工(缝手套),完不成任务经常被侮辱谩骂,还逼我们背监规,写“三书”。我不写不背,他们就威胁说“收拾你隔壁老于太太就是样子”(我们同修五十多岁被打昏死过去,两个犯人拖着从我们监视门边扔过去,重重摔在地上),要不就说送你们去马三家教养,送大北监狱服劳役。我们和其她犯人三十多个挤在一个小屋子,睡觉得一颠一倒抱着另一个人的脚,否则就躺不下身子。吃的玉米面窝头,经常是又酸又硬,有时还没蒸熟,一点点咸菜尽是砂子,菜汤有时就是碗盐水。
当时父母都是年近八旬的老人,听到我被抓进看守所,都惊恐不已,特别是母亲一病不起,在恐惧与压力中去世。
二零零一年八月五日早八点,七道派出所三个警察开车到我家说“元宝区领导要与我们见个面讲讲话,你们有什么想法也可以向领导反映,一会就开车送你回来。”结果直接把我们骗到了东坎劳教所,强行办“洗脑班”,班里还有二十多人也是同样方法骗去的,警察“610”公安一处等人信口雌黄,随意攻击谩骂大法和我们师父,强迫我们听、看诽谤大法,污蔑我师父的假材料和视频。二十多天的强行洗脑、威逼、引诱、恐吓,使我身心受到了极大的伤害。
二零零二年三月二十八日晚七点左右,丹东临江派出所四个警察蹲坑绑架了我,并抄走了我的大法书籍真相资料等私人财物。当时小妹在外地打工,九岁的女儿让我帮助照看,我告诉警察小女孩太小了一个人扔家里别吓坏了,有事明天再说。可他们不管不顾,强行把我绑架到临江派出所。
第三天四点左右,我从临江派出所走脱,从此在被公安网络通缉、跟踪追杀中开始了我长达两年半艰难的流离失所的生活。
而这时正是我女儿备战复考的关键时刻,我有家不能回,无法照顾女儿,而女儿又被警察三番两次的骚扰,打探我的踪迹。这期间我既要躲避公安警察“610”的追捕,街道办事处、居委会、楼长及巡逻的盘查,又要为生存打工挣钱糊口,很多人因怕受株连而不敢用,所以工作极难找。好不容易找个活干,工资极低,劳动强度大,环境非常差,脚被冻伤了,手裂成大口子淌血,即便这样还干不长,被辞退怕受牵连。
二零零四年十月四日傍晚,我和一同修在发放真相资料时,被丹东九道派出所警察绑架,开始四个警察没有动粗,只是例行公务问了下情况。晚饭时上边(610和公安一处)来了三个人,跟警察嘀咕了一通,走后,四个警察立即像发疯一样,连珠式的发问,连喊带骂、劈头盖脸、没头没脑的狂敲乱打。有个叫于传舵,还有个警察也姓于,他们有时四个人同时拳打脚踢(穿着大皮鞋踹),扇耳光,头发被薅得一缕一缕掉在地上,双手握着电棍猛敲狠打,有时两人一组换班打,累了歇一会再打,还把我铐上手铐吊在窗栏上,脚尖着地,打一下一动,手铐就往肉里狠扎一下,不多久,两手就像馒头一样肿起来,手铐就嵌进肉里了。
中共酷刑示意图:将人折磨昏死后再用冷水泼醒 |
这一夜几乎没停,三次把我打昏又用凉水泼醒,再接着打,天亮时我已迷糊糊的站不起来了,整个身后全身紫色,两个臀部,腿肚子像扣上黑盖子,又黑又硬,一年以后才逐渐变软,十一年了,现在左臀还有个蛋黄大的硬疙瘩。第二天(二零零四年十月五日)下午五点,被送到白房看守所,我意识到该正视自己的罪过。
元宝区法院没有法律依据,随随便便的判了我八年,判刑后也不允许我家人探视。二零零五年七月十七日我被送到了辽宁省女子监狱四大队,被马干事带领一帮“犹大”强行洗脑邪悟,一年多以后我幡然醒悟,写了严正声明交到科长(警察)办公室,立即招来了更加严厉的监管,把我的本、笔、字典全没收,洗漱、打饭、刷碗、去卫生间,时刻都有行动组(由杀人犯、贩毒、诈骗、贪污真正的罪犯组成的)严密监视看管中。
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七日,警察领犯人在我被褥中翻出自己背写和同修传来的师父经文,便让我同寝室其他十一人每天全部陪我坐两个小时板凳,从晚九点收工坐到十一点才可洗漱,次日早六点五十分出工,连坐十一天。那段时间正赶上做棉活,本来劳动强度就大,虽然我不干活,但犯人们已经精疲力竭,再因我而牺牲他们的休息时间,以此让她们反感而给我施加压力。
二零一二年十月六日出狱。在大北监狱,警察为了迎合上级的旨意,保全个人利益,什么样的损招都能派上用场,篇幅有限就不一一列举了。
这场由被控告人江泽民一手发起、策划、组织、推动的对上亿法轮功学员大规模、系统的灭绝性迫害,罪恶滔天,罄竹难书,已构成人类文明史上最为严重的群体灭绝罪、酷刑罪和危害人类罪!其不仅给法轮功学员及家属造成巨大的伤害和痛苦,更是对人类尊严、人性和道德底线的公然践踏和破坏。为早日结束这场罪恶的迫害,伸张正义、还法轮功创始人清白,重建我们民族的道德良知,请予尽快立案侦查,查明犯罪事实,将首恶罪魁江泽民及其犯罪集团的主犯抓捕归案,追究其必须承担的全部法律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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